各眼镜企业:
为深入实施“质量立市、品牌强市”战略,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,根据《温州市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现就做好2007年温州名牌产品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产品的基本要求
(一)申报推荐产品必须符合《温州市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》以及《温州名牌产品评价(暂行)办法》规定的条件。
(二)符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,转变增长方式;有利于科技进步,增强自主创新能力;有利于支持农业发展,增加农民收入;有利于节约资源,保护环境;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,增加自主品牌产品出口;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。
(三)产品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全市领先地位,市场占有率较大,具有较高的顾客满意程度和品牌知名度。
二、报送要求
(一)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写“温州名牌产品申请表”的有关内容并附相关证明材料(一式二份)。申请表可从《温州质量网》(http://www.wzzl.com.cn)下载。
(二)申报企业应建立《浙江省企业质量档案》。未建立质量档案的,应先登陆《浙江质量网》(http://www.cnzjqi.com),按要求建立档案。
(三)请各企业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。
温州市眼镜商会
2007年3月30日